陜西省咸陽市以每平方米2800元價格賣給公務員2600多套房子,而目前此地段房價在3100元左右,此舉引來市民爭議。市民認為這是照顧公務員的“專供”房,而政府解釋是為解決公務員住房困難,統(tǒng)一購買的“團購”房。(12月20日《華商報》)
政府為公務員大規(guī)模購買低價住房,受到社會的質疑是必然的。咸陽市政府辦負責人解釋說,一些復轉軍人和剛參加工作的高校畢業(yè)生等還沒有住房,為了解決他們的困難組織了這次“團購”。這顯然不符合事實。
記者從一份市直機關住房申購人員統(tǒng)計表上看到:咸陽市中級人民法院,廳級1人,縣級51人,科級116人,這些人有多少符合咸陽市政府辦負責人所說的情況?說這些人全都存在住房困難,鬼才相信。在目前的中國,這樣的情況可能發(fā)生嗎?
從記者了解的情況看,政府低于市場價格賣給公務員的“團購”房,極有可能并非是在為無房戶解決可能,而是又一次在給官員發(fā)福利。按照目前中國的住房實際狀況,可能有些登記購買這些“團購”房的官員,有的或已有多處房產(chǎn),為這些并非急需住房的人購低價住房,不是在發(fā)福利是什么?
我不知道,此前咸陽市是否為當?shù)氐牡褪杖刖用褓徺I過“團購”房?退一步講,就是該給有的公務員購買“團購”房,是不是也應該排在當?shù)氐褪杖刖用竦暮竺?。因為相比較而言,一個地方的公務員收入,不可能比當?shù)氐褪杖刖用窀?。政府怎么可以先為自己人謀福利呢?
政府是人民的政府,而不僅僅是公務員的政府。政府的行為,必須首先考慮人民的利益,而不能把解決公務員的問題放在民眾的前面。如果對民眾的突出問題視而不見,卻總在為公務員增加這樣那樣的福利,就更加錯誤。這些年,在住房方面,一些地方政府已經(jīng)給公務員提供了許多方便,倒是解決民眾的住房困難沒有太大作為。這種情況,應該盡快得到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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