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不妨探討——“重要的”行業(yè)就應該被視為支柱產業(yè)嗎?答案當然是否定的。最明顯的例子莫過于引發(fā)全球金融海嘯的美國次貸危機,其間接源頭就是房地產投資投機過熱。危機前夕,房地產為美國經濟貢獻很大,稱其為“支柱產業(yè)”也不為過,結果怎樣,大家有目共睹。即使是公認為支柱產業(yè)的汽車業(yè),其發(fā)展也要因時因地而異,比如,不宜各省各市都一哄而上重復建設;又如,環(huán)保低碳、自主創(chuàng)新應成為汽車業(yè)的新著眼點。既然真正的支柱產業(yè)都要與時俱進、有所為有所不為,又怎能以如此不容置疑的語氣,要求對房地產這個尚存爭議的“支柱產業(yè)”“一點也不能動搖”呢?事實上,我們在溫總理的《政府工作報告》中找不到“房地產支柱產業(yè)”字眼,2009年的廣東省《政府工作報告》最終版本將“發(fā)揮房地產的支柱產業(yè)作用”一句刪除,廣州市《政府工作報告》幾年前就不再將房地產表述為支柱產業(yè)……
我們擔心,一旦房地產再度名正言順地升格為“支柱產業(yè)”,它將受到更多的行政干預或扶持,從而愈加偏離市場公平的軌道,讓城頭變幻的“地王旗”,成為助推樓價非理性上漲的噱頭;我們還擔心,把一個尚值得商榷、本應盡早規(guī)范化的過熱產業(yè)視作支柱產業(yè),還可能滋生腐敗,因為在政策傾斜的部門操控之下,極易形成公權尋租。
一個投機氣氛過濃的產業(yè),難以擔當“支柱產業(yè)”的重責。如果有一天,整治一新的樓市,其“支點”不再單純立足于豐厚的土地出讓金、捂盤惜售制造出的緊張空氣,或者公權尋租所帶來的高額利潤,而是立足于消費需求、公民居住權和社會公平,那時,也許我們才能考慮將它重新納入支柱產業(yè)的候選名單。
- 2010-01-20重提“房地產支柱論”是在替誰說話
- 2010-01-20沉疴重重的房地產業(yè)難當支柱大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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