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0日,8位學者獲邀參加國務(wù)院再次組織的座談會,討論的條例草案名稱也由去年12月16日的《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和拆遷補償條例》,更名為《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和補償條例》。專家透露,新條例草案中,“拆遷”的概念即將成為歷史,并由“搬遷”的概念取代。(1月21日新京報)
在城市化進程中,需要大量的土地用于城市建設(shè),也就意味著有房屋要被征收與拆遷,房屋拆遷是為城市的發(fā)展服務(wù),按理說他們應(yīng)該是和諧共處的關(guān)系。可如今,不僅和諧無從談起,反而走到了極端的對立面,拆遷不但沒有使生活在城市中的市民享受到城市發(fā)展帶來的好處,有些人甚至為此付出了最為珍貴的生命。
上海世博會已經(jīng)進入100天倒計時,它的口號是“城市,讓生活更美好”??墒窃诿篮玫谋澈螅瑓s是暗流洶涌,不美好的因素時刻在破壞者城市的美好與和諧。由“強制拆遷”、“暴利拆遷”導致的悲劇頻頻上演,唐福珍之死相信大家仍是記憶猶新,至于因拆遷而上演的“信訪主任上訪”、從拆遷隊長到“專職釘子戶”等一系列黑色幽默,我們也不能當笑話一笑而過。
拆遷,已經(jīng)成為城市發(fā)展的一個老大難而又極其敏感的問題,特別是慣用的“暴利拆遷”已經(jīng)越來越與民意背道而馳。正是由于矛盾愈發(fā)激烈,不少學者專家申請呼吁廢除《城市房屋拆遷管理條例》,出臺新的更加規(guī)范科學的條例制度,如今新條例草案已經(jīng)初具雛形,而且有專家透露,“拆遷”將由“搬遷”所取代。
在此次條例修訂中,我們確實可以看到,民意得到了尊重,不論最終條例效果如何,起碼在這一點上讓人頗感欣慰。新條例草案中,將不再出現(xiàn)“拆遷”的字眼,但并不意味著現(xiàn)實生活中拆遷也就不存在了,由拆遷導致的沖突、矛盾仍然會此起彼伏。如果僅僅靠抹殺“拆遷”字眼來粉飾太平,更容易令人麻木于四海升平的假象之中。
“拆遷”本身并沒有錯,錯在拆遷過程中沒有規(guī)范、明確的制度保障、要求,從而導致拆遷手段強制化、暴力化,因而激發(fā)矛盾,才使得拆遷被妖魔化?!鞍徇w”與“拆遷”并無本質(zhì)上的差別,最終都是要房屋所有者有償交出土地,將“拆遷”改“搬遷”,并不能徹底解決問題,“搬遷”過程如果處置不當、手段粗糙,“搬遷”變成下一個怨聲載道的“拆遷”也是可以預(yù)見的。
但愿新誕生的“搬遷”能真正解決城市發(fā)展過程中的問題,緩和城市發(fā)展與房屋征收的緊張關(guān)系,真正實現(xiàn)“城市,讓生活更美好”的愿景,而不只是既不治標也不治本的文字游戲,淪為戲弄、誆騙民意的一場鬧劇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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