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業(yè)打假人”讓相關執(zhí)法部門倍感無奈的是他們一舉報,各科室就被全員動員,忙得不可開交,“一個電話就可以讓執(zhí)法人員跑斷腿”。況且某些時候跑得還貌似有點“冤”——被舉報的對象其實并不存在違法事實。但是,這不能成為職業(yè)打假人遭受非議的理由。
無可否認,張鐵牛他們的主動出擊給相關部門增加了不少工作量。但是,打假原本就是執(zhí)法部門的工作之一,只要存在違法事實,執(zhí)法部門就責無旁貸。張鐵牛他們不揭發(fā),并非意味著不法行為不存在,執(zhí)法部門如果坐享太平,慵懶之舉也是機關工作人員的大忌,是政府的整治目標。其后果是既影響部門形象,又縱容了不法商家,讓消費者蒙受損失。
至于打假賺錢,也是無可厚非?;蛟S在很多人看來,打假是正義,賺錢卻顯私欲,讓這種正義變了味。但打假需要投入大量的精力與財力,有所回報合情合理。況且還有法律支持。甚至,正因為努力不會白費,打假人才更有打假的動力,從而得以讓更多的不法企業(yè)曝光,公眾的權益也得到更大層面的保障。這原本就是法律鼓勵舉報的初衷。張鐵牛他們拿點獎勵,又何錯之有呢?
張鐵牛他們既然把打假作為賴以生存的職業(yè),當然不會拿自己的飯碗開玩笑。或許在舉報中會出現錯報或失誤,也應該得到寬容與理解,畢竟他們不是專業(yè)的打假人員。
張鐵?,F身,“廈門商家人人自?!?,可見其打假力度與成效。對于商家,張的打假行動可以起到“有則改之無則加勉”的作用。執(zhí)法部門如果能與打假人士站在同一戰(zhàn)線上,加強交流與合作,對打假工作予以指導,提高張鐵牛他們的識假能力。既能讓打假人士少走彎路,也能減少本部門的一些無效勞動。總之,對于打假人士,應該害怕與憎恨的是那些不法商家,而不是公眾與執(zhí)法方。我們不能因為他們有謀利的目的而忽視其背后重大的公益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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