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敲詐團伙在網(wǎng)上搜索資料照片,利用電腦合成“艷照”,并將這些“領導艷照”與敲詐信件一同寄給官員。在寄出48封“領導艷照”后,該團伙共收到其中5人寄來的33萬元封口費。但是讓他們沒想到的是,另外43封敲詐信寄出后,當事人很快向當?shù)毓矙C關報案。(6月23日人民網(wǎng))
詐騙團伙合成艷照敲詐官員,有的官員對此一笑置之,有的選擇了報警,但有5人卻選擇了乖乖奉上33萬元封口費。
“偽艷照”騙了“真領導”。這些年來,以“合成艷照”或“小妹”之名敲詐領導干部的案件屢有發(fā)生,且成功率不低。隨便翻一下報紙,就能找到一大堆:吉林樺甸一名男子因生活貧困冒充小姐向吉林各地一些局領導寫信敲詐,先后數(shù)次得手,一共詐得6000元錢;福建一農(nóng)民以“三陪女”名義,寫信敲詐148名官員,總計得款37萬多元;湖南一小伙化名“小妹”,寫信對全國22個省市2000多名干部進行“性敲詐”,一年之內(nèi)收到匯款6.2萬元……一時間,某些官員談“小妹”色變:給錢吧,心疼;不給吧,心慌——誰讓自己確實跟若干“小妹”都有一腿呢。
盡管筆者對那些騙子的精明深感欽佩,可更感到好奇的卻是那些上當受騙的“真領導”:作為國家干部、人民公仆,哪來的那么多錢財呢?5個人,33萬元,一人平均好幾萬呢?;蛟S,這些同志跟云南盈江縣人大常委會主任排正忠情況相似,其巨額財產(chǎn)是“親戚做生意的貨款和周轉(zhuǎn)資金”;或許,這些同志同志跟浙江東陽市公安局長俞流江一樣,錢是其妻子的“企業(yè)經(jīng)營所得”……但有一點毋庸置疑:單靠個人工資,一個公務員很難如此財大氣粗。
公務員不應該是一個可以發(fā)財?shù)穆殬I(yè),老老實實靠工資吃飯的公務員,雖不一定清苦,但也一定成不了大款。然而,在現(xiàn)實中有錢的公務員實在不少,“富干部”露富的新聞屢屢見諸報端。而他們露富的經(jīng)過,也往往極具傳奇色彩,有的是被小偷“偷”出來的,有的是被敲詐犯“詐”出來的,有的是被小姐“玩”出來的,有的是被大火“燒”出來的,有的是被大水“淹”出來的……更神奇的是,某地的一位女副市長遭假藝術家騙財騙色,損失達286 萬之巨!而幾乎所有類似案例,往往以小偷和騙子“受到法律嚴懲”畫上句號,諸多“受害者”的財產(chǎn)來源之類的“小事情”則無人過問,頂多成為老百姓茶余飯后的談資。
不過,竊以為,某些人民公仆既然已經(jīng)露富了,就不妨開誠布公解釋財產(chǎn)的合法來源,讓老百姓能夠膜拜一下他們是如何“先富起來”的。另外,也希望相關部門在將“假小妹”繩之以法的同時,也能捎帶了解一下受害的“真領導”的財產(chǎn)狀況,最好能將其公之于眾。非如此不足以還“真領導”一個“清白”,非如此不足以“以正視聽”。
有的領導干部敢于選擇報警,不僅需要勇氣,更需要“底氣”。不做虧心事、不怕鬼敲門,我沒有“潛規(guī)則”過別人,也未曾被別人“潛規(guī)則”過,更沒有到處“濫情”,怎么會有所謂的艷照呢?只有長期堅持潔身自好的人,到了關鍵時刻才能經(jīng)受住考驗。當然,那些沒有報警的領導,也并不一定都是做了什么“虧心事”,他們也許只是覺得“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罷了??墒?,即便是普通公民,也應該堅決同壞人壞事作斗爭,更何況堂堂“人民公仆”呢?某些干部面對敲詐縮頭縮腦,是不是有損自己的“光輝形象”?至于那些乖乖給錢的匯款者,更是一不小心泄露了自己的“小秘密”,徒增笑料耳。
可以說,“偽艷照門”敲詐事件更像是對領導干部生活作風和廉潔自律情況的一次“突擊檢查”,從結(jié)果來看,大部分領導們的答卷還是讓人欣慰的。不過,從類似事件數(shù)年來的“變遷”來看,我們似乎也不能排除還有一種可能,那就是“小妹”和艷照敲詐已經(jīng)太普遍了、太老套了,領導干部的“免疫力”增強了,已經(jīng)不把它當回事了。當然,我們都不希望有這種因素的存在。杜絕此類案件,歸根結(jié)底還是要靠領導干部從自身做起,廉潔自律,不再授人以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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