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10年底,全國省、市、縣三級地方政府性債務余額共計107174.91億元,審計署審計長劉家義27日向全國人大常委會所作審計工作報告首次披露我國地方政府債務情況,這一債務總額占2010年GDP的1/4,超過當年全國財政收入。從償債年度看,2011年、2012年將迎來還債的高峰。(6月28日《新京報》)
誠然,地方政府為了搞建設、求發(fā)展,確實需要大量的資金。況且在目前的財政體制下,雖有轉移支付作為調(diào)節(jié)手段,但中央和地方財權事權不匹配,地方政府只能通過地方融資平臺籌資。在這種情況下,出現(xiàn)有些政府性債務也是可以理解的??墒?,地方政府債臺高筑共超10萬億,就有些不尋常了,說是“駭人聽聞”也不為過。
自古以來,欠帳還錢,乃天經(jīng)地義。公眾不禁要問,如此之高的債務,地方政府有沒有能力償還?據(jù)報道,至2010年底,省、市、縣三級政府負有償還責任的債務率(負有償還責任的債務余額與地方政府綜合財力的比率)為52.25%,加上地方政府負有擔保責任的或有債務,債務率為70.45%。雖然從總體看,地方政府性債務負擔尚未超出其償債能力。但也應看到,部分地區(qū)和行業(yè)償債能力弱,存在風險隱患,有78個市級和99個縣級政府負有償還責任的債務率高于100%,已經(jīng)超過國際公認安全標準。由于償債能力不足,部分地方政府只能通過舉借新債償還舊債,或“拆東墻補西墻”。
更讓人不安的是,部分地方的債務償還對土地出讓收入的依賴較大:2010年底,地方政府負有償還責任的債務余額中,承諾用土地出讓收入作為償債來源的債務余額為25473.51億元,共涉及12個省級、307個市級和1131個縣級政府。須知,土地資源畢竟有限,如果有一天土地賣光了,這些熱衷于“土地政策”的地方政府又拿什么還債呢?也怪不得近年來“決策前拍腦袋、決策中拍胸脯、出了問題拍屁股”的“三拍干部”會層出不窮。
我以為,出現(xiàn)地方政府債臺高筑的局面,與地方官員盲目的“政績沖動”密切相關。令人遺憾的是,時至今日,我們沒有聽說有哪位官員因為政府債臺高筑而被問責,相反是“政績”突出,步步高升,紅得發(fā)紫。殊不知,現(xiàn)在的官員任期也就那么幾年,任期一到,拍拍屁股就走,把爛攤子留給下一任收拾。折騰來折騰去,最終真正受害的還是當?shù)乩习傩铡?/p>
毫無疑問,地方政府性債務是關系到國家經(jīng)濟安全的一個重大問題。所以,地方政府在欠帳還債的同時,有關方面也應對那些不負責任亂作為的官員進行嚴厲的問責,讓他們因為自己的“不慎”所造成的不良后果付出代價。否則,不僅于事無補,還白白糟蹋了納稅人的血汗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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