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5日,《光明日報》在頭版頭條以《擇校費越收越放肆!》為題,對北京一些學校收取巨額擇校費的情況進行了報道。文章說,北京一些知名小學的擇校費少的6萬元,最高的已達25萬元。
擇校費問題由來已久,不僅僅是北京存在,全國各地都普遍存在,在每年的招生季節(jié),電視、報刊、網(wǎng)絡等新聞媒體上與擇校費有關的新聞(帖文)總是層出不窮。越來越高漲、越來越離譜的擇校費,不僅嚴重影響著我國義務教育的公平發(fā)展,而且滋生和孕育著巨大的教育腐敗。應該說,國家有關部門是非常重視擇校費治理工作的,早在很多年前就發(fā)文件嚴令禁止各級各類學校收取擇校費,也不準變相收取擇校費。但這么多年來,上級的政策歸政策,在實際工作中,一些地方,一些學校仍我行我素,擇校費照收不誤,而且越收越多,越收數(shù)目越大。只是一些地方為了回避檢查,已將擇校費改名為“捐助款”“慈善款”,而且需要家長“自愿”繳納??梢院敛豢鋸埖恼f,在一些地方,擇校費問題已成為一顆影響教育公平發(fā)展的毒瘤。一邊是國家部委一而再,再而三的發(fā)文禁止和重申不能那樣做;一邊是一些學校置國家規(guī)章制度于不顧,變相的、變本加厲的瘋狂去做。擇校費,看似收取的是一少部分家長的錢,實際上危害是非常大的,它不僅敗壞著社會風氣,影響著黨和政府在人們心目中的形象,而且積蓄著大量的民憤和民怨。
究竟是誰在給越收越放肆的擇校費撐腰呢?那些收取擇校費的學校膽量真的就有那么大嗎?用一些家長的話說,這里面的“水”是很深的。試問,如果一個地方的教育行政主管部門不默許,哪個學校敢亂收擇校費呢?那些取名為“捐助款”“慈善款”的擇校費,很多都要繳入民政部門的戶頭,然后按比例撥付給教育部門,這種跨部門的資金流動,當?shù)攸h委政府(至少分管這兩個部門)的領導不同意,行嗎?因此,綜合來看,擇校費在一些地方“深水靜流”著,與當?shù)亟逃姓鞴懿块T的不作為有關,與當?shù)攸h委政府的默許有關。
擇校費真的就那么難治理嗎?不是的。因為一些地方根本就沒想過要去按規(guī)定治理。也沒有深入基層,深入實際去調(diào)查和了解真實情況,提出符合本地實際的解決辦法。他們想的是怎么為了小集團利益而又必須應對上級檢查的“對策”。在變本加厲、愈演愈烈的擇校費面前,國家相關部門必須以更有力的措施、更堅決的態(tài)度加強治理,如果任由其放肆,教育公平與教育均衡發(fā)展只會是一句口號。
是該治治瘋狂的擇校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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