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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為駐京辦辯護
www.fjnet.cn?2011-09-27 07:31? 熊傳東?來源:東南網
我來說兩句
第三,駐京辦社會需要發(fā)展需要。從地方政府立場看,發(fā)展本地經濟是硬道理。不能眼睜睜看著別人“跑部錢進”,而自己卻按兵不動,駐京辦的存在是必要的,也是合理的。從法律和現(xiàn)實環(huán)境層面來理解,若斷絕了駐京辦涉及的一連串的“生態(tài)利益鏈”,在某種程度上會阻礙社會的發(fā)展要求,反之,駐京辦已適應社會發(fā)展的需要,從而推進社會與經濟又好又快發(fā)展。
第四,駐京辦維護穩(wěn)定影響全局。駐京辦其主要工作是為鞏固和穩(wěn)定地方與部委的關系,從而提高地方政府的辦事效率,按這個道理講,地方政府是有必要在首都設辦事處的。再說,國家主要資源都由中央調配,不僅是大型項目大筆投資等經濟資源,還包括政治資源等。其實,如何維護和平衡地方利益,除中央責任重大外。全國一盤棋,各地都要平衡全面發(fā)展,要做到各地都滿意,唯有公平。當然,要做到公平,則唯有政務公開,財務公開,信息公開,不搞暗箱操作,不厚此薄彼,一切都擺在桌面上,按照法律法規(guī)程序劃撥資源。駐京辦起到“承上啟下”的作用。
第五,駐京辦神圣使命存在合理。撤消駐京辦,誰來完成其為地方政府和地方人民找項目、跑撥款、招資金、維穩(wěn)定等“使命”。所以,地方政府在首都設立駐京辦,即便花費一定的財力、人力、物力,也是必要的。只是要明確駐京辦的機構定位、監(jiān)管權限、法律責任等,只要興利除弊、嚴格管理和科學布局,理應保留駐京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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