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偷的“尊嚴”和港人的“待遇”
www.fjnet.cn?2012-04-09 08:31? 李 記?來源:武漢晚報 我來說兩句
有些新聞,放在一起閱讀,往往“別有一番滋味”。 據(jù)報道,6日上午,一名婦女在晉江安海鎮(zhèn)中山中路盜竊兩個面包時,被店主當場抓住,將小偷綁在電線桿上,胸前掛上寫有“我是小偷”的紙板。當?shù)鼐奖硎?,林先生的做法不妥當,?/p> “小偷過街,人人喊打”。似乎從很久之前到現(xiàn)在,我們對待小偷的態(tài)度,但因為偷兩個面包,就將小偷綁起來示眾,難免讓人難以接受。 “示眾”作為“傳統(tǒng)”,一直以來都是被視為習慣的。3月,河南項城召開公判大會,51名犯罪嫌疑人被五花大綁示眾,引起輿論批評。對此,項城市公安局一位副局長稱,“打擊犯罪的愿望是好的,可能“方法不太妥當”,也沒想到會“鬧這么大的動靜”。不是“不妥當”,只是“不太妥當”:由此看來,從官方到民間,還原人之為人——哪怕他(她)是小偷、其尊嚴并不重要。 再看另一則報道。一位香港客人鄭漢榮隨團來武漢一日游。在逛戶部巷買云片糕時手機被偷了,隨團導游趕緊報警,鄭漢榮被中華路派出所民警帶回做筆錄。20分鐘后,就有幾個便衣警察找來,稱已找到手機。鄭漢榮稱,“武漢警察的效率還挺高”。 從火速為日本人找回自行車,到火速為香港人找回手機,在為武漢警方的辦事效率喝彩的同時,有些人就在追問:如果是普通的本地市民,丟了自行車或者手機,能不能這么“火速”地找回? 無意糾結(jié)于這個問題。這里給出一個假設——只是一個假設——如果是一位境外人士,因為某種原因偷了東西被抓,在知道其身份的情況下,他們會被剝奪尊嚴地游街示眾嗎?恐怕很多人會連連擺手說:我們可是“禮儀之邦”,讓警察“教育教育”他們就行了…… 這或許就是我們內(nèi)心深處的奇怪邏輯:可以赤裸裸地剝奪“自己人”中一些小偷、嫌犯的尊嚴,同時卻出于維護“面子”的需要,心甘情愿地為另外一些人提供“雙重標準”待遇。為什么會出現(xiàn)這種怪現(xiàn)狀,怎么改變這種怪現(xiàn)狀,顯然值得我們每個人反思。要知道,只有像“敬人”一樣“敬己”,才會“人恒敬之”。 |
- 責任編輯:林雯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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