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部任前曬“家底”還需靠制度給力
www.fjnet.cn?2012-09-27 16:10? 李 喻?來源:東南網(wǎng) 我來說兩句
日前,浙江金華磐安縣政府網(wǎng)站發(fā)布了一則干部任前公示。引人注意的是,公示除了包括簡歷、擬任職務等基本信息外,還包括了更多“特別”的信息——14位干部的財產情況。其中擬任職務正科級一人,其余都是副科級。當?shù)胤Q,拒絕公示的不予提拔。(9月25日新華網(wǎng)) 任前公示是選拔干部的常規(guī)必要手段,任前公示財產則是一種創(chuàng)新和探索,但這也是也是一個方向,一種趨勢。無論是之前的賈汪區(qū)曬干部財產,還是寧波慈溪的干部財產公示,都比不上磐安縣干部年收入精確到個位數(shù)的力度。 因屬創(chuàng)新之舉,干部任前曬“家底”這一做法往往需要經歷在探索中求進的過程。如徐州賈汪區(qū),其一舉曬出全區(qū)600名科級干部的做法,可以稱得上魄力。但在具體實踐過程中,仍然有“自愿式申報”是否走過場的質疑。而對此的處理,目前卻沒有好的辦法,僅僅是“輕重自知,一種無形壓力,一些警示作用”罷了。 另一方面,任前財產公示的干部級別太低,難以滿足公眾期待。目前各地任前財產公示大都局限于科級官員這一群體,與之相反,當涉及更高級別干部的財產狀況時,有關部門總是諱莫如深。不感興趣的主動公開,很想知道的卻是秘密,難怪民眾不滿意。 當然也應該看到,干部任前財產公示尚處于起步探索階段,因為種種羈絆,阻力可以想見,出現(xiàn)踟躕與徘徊,也應該予以理解。但更應該看到,民意早已“過河”,干部任前財產公示不能老是“摸石頭”不“過河”,膽子再大一點、步伐再快一點,力度再大一點,除了廣度上的延展外,也在深度上多下工夫,把干部的“家底”曬得更清楚些。 但是,我們也必須清楚的認識到,干部任前財產公示更應該是一個法律制度上的東西,僅靠一兩個試點解決不了問題。需要有相應的法律法規(guī)作保障,還需要相關配套的東西,讓干部自己提到認識,一旦進入政府部門,就成為了“政府人”,拿納稅人的錢,公布財產,這是自己應盡的責任。 當前干部任前曬“家底”還只是一種自愿,我們希望靠制度的給力,讓干部任前曬“家底”成為一種習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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