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重民意不是形象工程
www.fjnet.cn?2013-08-19 11:43? 易國祥?來源:長江日報 我來說兩句
重慶市江北區(qū)召開第十屆人大常委會第十次會議——審議政府工作報告環(huán)節(jié),多了一個程序,就是上百名群眾代表,同區(qū)人大代表一道,同步監(jiān)督評價政府工作。在該區(qū),新任命職能部門一把手,也需要經群眾的“面試”。(8月11日《重慶晨報》) 當下,只要是把群眾擺到很高的位置,一律受到好評,并有論者稱為“制度創(chuàng)新”。像重慶這樣的做法,估計會被許多地方模仿甚至超越。但我一直不敢茍同。 各級人大常委會開會,有明確法律依據的程式,與會人員有確定的要求,不能以某個人的意志為轉移。如果有特殊議題,作特殊安排尚可理解。審議政府工作報告,這是法律規(guī)定的常委會職責。讓不是委員的群眾審議(不知是否參加表決),于理似乎無錯,但于法無據。 至于讓群眾面試職能部門“一把手”,這也是在現有規(guī)定程序里“加塞”。當前干部任用工作要糾偏“以票取人”,隨機組織群眾當考官,“票源不純”更難掌控,想讓領導在干部任用上加強權重而提責反而落空。除了公開的意義,無法相信干部任用的準確性就更高了。 更多群眾參與可以掛一漏萬拾遺補缺,這并不是邀普通群眾參加的理由,而只能從完善常委會功能提高委員履職素養(yǎng)著手解決。另搞一套,甚至取代它,置人民代表于何地位? 逾越社會層次性和機制連續(xù)傳動性,熱衷于頂層與底層“對接”,有很多公共資源要么是廢物,要么遭廢棄。也許滿足了群眾“上位”的心理,但不一定能確立群眾主人翁地位。也許能讓領導顯示親民形象,但不一定能堅定領導的群眾觀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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