繼國家標準委發(fā)布中國首個專門針對中小學生校服產品的國家標準后,13日,教育部、工商總局、質檢總局、國家標準委聯(lián)合下發(fā)《關于進一步加強中小學生校服管理工作的意見》?!兑庖姟贩Q,校服的生產和采購均應執(zhí)行國標,學生可以自愿購買校服,也允許學生按照所在學校校服款式、顏色,自行選購、制作校服。(7月14日《京華時報》) 自國家教委于1993年下發(fā)《關于加強城市中小學生穿學生裝(校服)管理工作的意見》以來,校服逐漸成為大中小學生的標配。但是,依靠行政力量強制推廣的校服,往往只追求校服的整齊統(tǒng)一效果,忽視了校服作為服裝應當具備的美感。這導致當下國內學生校服普遍長的比較丑,缺乏青少年追去的個性、舒適度,遠不如民國時期的校服有美感,更不要說與日韓國家的校服比美了。結果就是學生普遍不愿意、不樂意穿校服,把穿校服當成一種很丟人的事,只不過迫于學校的壓力不得不穿罷了,筆者當年也有這種想法。 另一方面,更嚴重的是,學生統(tǒng)一購買校服,錢沒少花,但穿在身上的校服質量普遍不太好,劣質校服、“毒校服”丑聞事件頻頻發(fā)生,遼寧省質量技術監(jiān)督局在2010年9月公布的對全省校服進行的質量抽查結果顯示,近半數(shù)被抽查的學生校服產品不合格。究其根源,校服采購環(huán)節(jié)缺乏有效的制約和約束,存在不小的貓膩,教育主管部門和學校的管理者往往收受賄賂,花高價買便宜校服、劣質校服,校服成為領導干部腐敗和斂財?shù)墓ぞ?,飽受社會批評。比如廣東河源市紫金縣教育局原副局長蔡志濤因利用職權之便,讓家人壟斷該縣校服供應8年之久,據測算,這家校服“父子店”在8年間斂財或可過億元。 教育部等部門出臺新規(guī),學生自愿購買校服,也允許學生家長根據學校公布的校服款式、顏色,自行去服裝店、裁縫店選購、制作校服,實質上意味著學生可以“私人訂制”校服。這就打破了教育主管部門和學校壟斷購買校服的渠道,給學生在購買校服上享有更多的選擇權。一旦學生家長認為學校統(tǒng)一購買的校服不劃算,并非物美價廉,那么很可能選擇自己去裁縫店給孩子定制一套質量較好、價格也適中的校服,讓教育主管部門和學校沒辦法從中謀利,斷了校服定點、定商標產生的腐敗財路。另一方面,學生或者專業(yè)設計人員參與校服設計,這讓校服在設計上除了考慮整齊統(tǒng)一因素之外,還考慮到校服的美感和學生對個性的追求,能讓中國式校服有機會穿出“時尚范”,更顯青春活力。 總而言之,學生“私人訂制”校服,讓學生享有最大的話語權、選擇權,壓縮了校服采購的腐敗空間,倒逼校服采購走向陽光化,祛除里面的貓膩,讓校服采購更加公平、公正、合理,校服設計更顧及學生的感受和美感,讓孩子們盡可能的花最少的錢穿上質量較好、學生更喜愛的美麗校服,一舉兩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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