榕整治亂停車 無禁停標志也不能停
來源:東南快報 2012-10-24 編輯:唐麗萍
交警教您如何停車 停車位分兩類 據(jù)介紹,目前福州市區(qū)停車位主要分為全時段停車位和限時段停車位兩種。 全時段停車位,是指24小時均可停放的車位,寫著“P”的停車牌,上面除標明泊位數(shù)外,還會注明“允許泊車時間:24小時”。其地面標志線為白色實線框。 限時段停車位分為3類:夜間限時停車位、即停即走停車位和限時段停車泊位。限時段停車泊位,是出于便民考慮增設(shè)的。此類停車位基本分布在校園周邊及部分有停車需求但又無法長期停放的路段,提醒駕駛員一定要注意,P牌上都會注明允許停車時間,一般時間為10:30-11:30,13:30-14:00,19:00-8:00。 夜間限時停車位,停放時間為夜間10時至次日7時。為了引起車主注意,除了在停車位前設(shè)置停車牌,還在地面畫了輔助標志,在停車位框內(nèi)寫著“22—7”,意思是停放時間為每日22時至次日7時。超時或者提前停放,都將被抄牌。 另外一種就是即停即走停車位,在火車站靠近汽車北站一側(cè)綠化帶旁的“非營運”停車位,就是典型的即停即走停車位,最多供私家車停3分鐘。為了提醒司機注意,警方還特地在綠化帶旁掛了一塊“即停即走”的提示牌,提醒市民不要長時間停車。據(jù)此處值勤民警介紹,對于超時停放者,如果人不在車上,就只能開罰單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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