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前總理貝盧斯科尼獲刑改為1年
來源:北京晨報 2012-10-28 編輯:唐麗萍
■多次用這招 上訴拖時間 新華社電 意大利前總理西爾維奧·貝盧斯科尼的律師26日晚說,將對法院判決提起上訴。 米蘭市一家法院當(dāng)天早些時候認(rèn)定貝盧斯科尼名下的梅迪亞塞特廣播公司逃稅,判處貝盧斯科尼4年監(jiān)禁,5年內(nèi)不得出任公職,與同案被告向稅務(wù)部門繳納罰款1000萬歐元(約合1300萬美元)。 依照意大利2006年頒布的大赦法,法院隨后把貝盧斯科尼的4年刑期縮減至1年。 媒體援引貝盧斯科尼律師的話報道,定于11月10日提交上訴狀。 ■相關(guān)鏈接 多次被指控 從未坐過牢 貝盧斯科尼現(xiàn)年75歲,擔(dān)任總理期間多宗官司纏身。以下是他1994年步入政壇以來面臨的各種指控: ——1994年:涉嫌賄賂稅務(wù)警察;1997年法庭裁定罪名成立,判處貝盧斯科尼監(jiān)禁33個月;上訴法庭推翻這一判決。 ——1995年:涉嫌動用非法基金為他名下的AC米蘭足球俱樂部購入球員詹路易吉·倫蒂尼。得益于他推動廢除賬務(wù)作假罪名的法案,訴訟2002年失效。 ——1995年:在米蘭附近購入豪宅時涉嫌騙稅;訴訟因追溯時限失效。 ——1995年:購買梅杜薩電影制作公司時涉嫌作假賬;法庭認(rèn)定貝盧斯科尼有罪,判處他入獄服刑16個月。貝盧斯科尼2000年2月贏得上訴。 ——1995年:涉嫌利用離岸公司非法資助意大利社會黨;法庭1998年7月認(rèn)定罪名成立,判處他入獄服刑28個月。案件1999年10月過期失效。 ——1998年:從蒙達(dá)多里出版社收購菲寧韋斯特金融公司時涉嫌賄賂法官;貝盧斯科尼再次被判刑,因追溯時限的法律生效,再次免于牢獄。 ——1998年:為阻止意大利企業(yè)家卡洛·德貝內(nèi)代蒂收購食品聯(lián)合企業(yè)SME,涉嫌于1985年行賄多名法官;最高法院2007年裁定貝盧斯科尼無罪。 ——2012年:涉嫌向原英國稅務(wù)律師戴維·米爾斯行賄60萬美元,換取對方在先前兩起訴訟中提供假證詞。米蘭法院法官引用追溯時限駁回訴訟。 ——2012年:涉嫌利用離岸公司交易,故意虛增購買電影發(fā)行權(quán)成本,以達(dá)到逃稅目的。法庭10月26日裁定罪名成立,判處貝盧斯科尼入獄4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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