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年闖黃燈扣6分 未系安全帶記2分
來源:東南快報 2012-12-22 編輯:唐麗萍
《公安部令第123、124號一百問》再次解讀新規(guī) 明年起闖黃燈也扣6分 本報訊(記者 李建偉 通訊員 林霖)昨日,記者從福建省交警總隊獲悉,公安部交通管理局于日前正式發(fā)布《公安部令第123、124號一百問》,詳細解讀了從明年起開始實施的公安部令第123、124號,內容涉及駕照申請、駕考變化、駕照使用、校車管理、違法扣分等方面。 為加強新手管理,第123號令進一步完善了駕照實習期管理:不僅將增駕新取得大型客車、中型客車、牽引車等駕照的司機一并納入實習期管理。還明確要求駕照在實習期內被記滿12分的,將予以注銷實習車型的駕駛資格。特別是大中型客貨車司機,如在實習期內違法記6分以上,實習期限需延長一年。 按照法律不溯及既往的原則,只有在2013年1月1日后申請或增駕取得駕駛證的,才執(zhí)行123號令有關實習期的管理規(guī)定。對之前已取得駕駛證,到2013年1月1日后實習期未結束的,仍執(zhí)行原實習期管理規(guī)定。 A 哪些違法犯罪行為將被終身禁駕? 答:一是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構成犯罪的,二是飲酒后或者醉酒駕駛機動車發(fā)生重大交通事故構成犯罪的。上述兩種情形都是嚴重、惡性的違法行為,對公共安全危害大,導致人員傷亡或財產損失后果嚴重,需要追究刑事責任,因此規(guī)定終身不得再申請駕駛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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