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網1月22日訊 (記者張文璟 廖培煌 通訊員 陳國龍)四川女子肖某懷孕8個月,因盜竊電動車被鯉城警方辦理監(jiān)視居住,然而,她卻不思悔改挺著肚子流竄到惠安作案,近日,她再次被警方抓獲。 今年以來,惠安縣螺城、螺陽等地超市門口和居民樓下屢次發(fā)生電動車被盜案件,惠安警方通過調取案發(fā)現場及周邊的視頻監(jiān)控資料分析發(fā)現,其中有幾起盜竊電動車案件犯罪嫌疑人的體貌特征高度相似,均戴著大口罩遮住臉,且穿著大風衣掩飾身材。民警通過延伸偵查,發(fā)現這名犯罪嫌疑人是一名孕婦。經進一步確認,民警鎖定四川籍犯罪嫌疑人肖某。原來,2016年12月,她曾因盜竊電動車被鯉城警方抓獲,后因懷孕被辦理監(jiān)視居住。 日前,在鎖定犯罪嫌疑人落腳點后,惠安警方經過4個多小時的蹲點守候,在泉州豐澤區(qū)一商住區(qū)外將正準備外出作案的肖某(女,38歲,四川省岳池縣人)、陳某(男,男,46歲,江西省宜春市人)抓獲。 經審查,肖某2011年和2013年曾兩次因盜竊罪被判刑。2016年12月10日,她在泉州市區(qū)盜竊電動車被民警抓獲,因懷有身孕,她被辦理監(jiān)視居住。 據悉,肖某為了掩蓋孕婦的身份,到惠安作案時總是戴著大口罩,穿著風衣。據肖某交代,今年以來,她糾集江西宜春人陳某,從泉州市區(qū)流竄至惠安,在一些超市門口尋找作案目標,一旦發(fā)現有電動車未加裝防盜鎖,即上前用專用的T型工具撬開把鎖,并將盜來的電動車騎著車到泉州進行銷贓。肖某表示,今年以來,她先后作案3起。 警方提醒,年關臨近,市民更應該做好防盜工作。停放電動車、摩托車等交通工具時應注意以下幾點:一是離車要上鎖,摩托車、電動車停放在公共場所如超市門口、居民區(qū)樓下,一定要上防盜鎖;二是停車看地點,市民在停放電動車時,應選擇有專人看管的車庫,或有監(jiān)控探頭的小區(qū)、路口、路燈下,切莫麻痹大意;三是失竊要報警,一旦發(fā)現失竊,要第一時間向公安機關報警,以便警方調查取證及破案后返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