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經歷了3年2個月零8天的羈押之后,30日上午9時,許霆因服刑期間表現(xiàn)良好,獲得假釋、提前出獄。在采訪的最后,眾媒體記者正琢磨要不要問他有無感謝的心情時,許霆搶著說,“還是要感謝國家,感謝黨,感謝法院,感謝所有教導過我、關注過我的案子的人”。(《南方日報》7月31日)
看了一下網友的留言,我發(fā)現(xiàn)大部分網民不是為許霆的重獲新生而感到歡欣鼓舞,為其終于結束了3年多的無辜的牢獄之災而送上鮮花,相反,卻對其重獲新生后“感謝國家、感謝黨、感謝法院”的話語極盡嘲諷之能事。
不能說網友的嘲諷都是惡意的。事實上,早在不久前冬奧會短道速滑女子1500米比賽結束后,通過對周洋發(fā)表的獲獎感言的一番爭論,國人就基本厘清了“感謝”的順序。即應先感謝父母,因為只有感謝父母的養(yǎng)育之恩才是天底下最樸實的語言、最真摯的情感。其他的感謝詞未免有點作秀或大而空。
憑心而論,對許霆的這番感謝筆者也不以為然。盡管許霆對記者表示他是真心的,亦不知道“感謝國家”已成了網上的流行詞。那么,如此說來,是不是說許霆走出監(jiān)獄后說感謝誰都純屬多余呢?不!我認為許霆不但應該感謝媒體和網民、律師、法學專家等,更應該感謝銀行。
理由如下:其一、假如當初銀行ATM機不存在任何漏洞,并讓許霆輕松取出17.5萬元后潛逃,也就是說,如果不是銀行存心想讓許霆出名的話,恐怕許霆至今也名不見經傳呢。尤其令人羨慕的是,后來凡是與許霆類似的案件,被告人都會被冠以“××版許霆”,甚至在神州大地上居然還出現(xiàn)了“女許霆版”。真可謂是不鳴則已,一鳴驚人。
其二、許霆說他在3年的監(jiān)獄生活中“認識了很多朋友,包括在監(jiān)獄里服刑的朋友”,還說他養(yǎng)成了每天寫日記的習慣以及“居然還當上了監(jiān)區(qū)的通訊員,寫過20多篇稿子,有三四篇上了監(jiān)獄的報紙”等等,試想,這一切的“意外收獲”和成績的取得,雖說與許霆自身的努力和社會各方面的關愛密不可分,但不是更離不開銀行的“大力幫助”嗎?
當然,許霆對銀行的感謝,銀行未必接受。但問題是,銀行接受不接受是一回事,許霆感謝不感謝銀行則是另一回事。感謝銀行最大的好處是讓銀行始終沿著錯誤的道路前行。讓人們牢記世上還有個“以德報怨、忍辱負重”名叫許霆的小伙子,以加強個人修養(yǎng),并大力促進社會主義中華美德建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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