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8日,江蘇省政府黨組成員、公安廳長孫文德做客中國江蘇網(wǎng),在回答網(wǎng)友提問時,孫文德說,江蘇將取消全省所有“蘇O牌照”的公車,從源頭上徹底防止公安特權車現(xiàn)象。(6月19日《揚子晚報》)
在很多市民看來,“O”牌照的車是特權車,似乎可以擁有多項特權,比如違章不罰款;在高速公路、省道上行駛可以不交過路費等。
事實上,對特權車的關注,并不是今天才有,陜西、廣東等省的人大代表早在幾年前就提出了取消“O”牌特權車的建議。最近幾年,一些人大代表、政協(xié)委員也都在全國和地方的兩會多次提出議案、提案??梢哉J為,特權車已引起了民眾的不滿,而一些特權車引發(fā)的禍端更是讓民眾憤怒。
在國外,很少有人會產生特權車的想象,即使貴為王室也要遵守交通規(guī)則,沒有任何逾越法律的特權,更沒有所謂的特權車之說。英國2004年因警車超速,全年發(fā)生車禍有40多人因躲避不及,遭遇不幸,從而引發(fā)公眾的質疑和批評,從此規(guī)定政府用車和普通市民車輛一樣,違規(guī)者重罰,交通狀況立馬好轉。德國政府車輛遵規(guī)守矩,非常自覺,得到各國的好評;比利時的王室用車也必須遵紀守法。
筆者以為,“特權車”的治理不在車牌,即使現(xiàn)有的那些擁有所謂特權車牌的車輛,只要堅決取消車牌前面的“特權”,恐怕一切都煙消云散了。也就是說,特權車治理要害在約束特權。
缺乏必要的權力制約,是特權車泛濫的根源。換言之,特權車治理陷入困境的實質是制度問題。權力濫用、制約不力是因,而車牌號僅僅是果。道理很明顯,特權車大多就是官車,不從嚴治官治權,又如何能從嚴治理特權車?“O”牌特權車被取消了,但不意味著特權就隨之消失了。因此,應謹防特權車“死灰復燃”,而惟有防止以這樣或那樣的“特殊牌照”形式出現(xiàn),防止清理特權車行為陷入“清理—好轉—復發(fā)—清理”的怪圈之中,才能到達我們所期待的目標。
因此,在筆者看來,治理特權車,一是治權治官,二是讓民眾參與,做到透明化,給民眾以監(jiān)督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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