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0日,國家五部委在全國范圍內(nèi)開展的收費公路專項清理行動開始啟動。今年5月19日,新華社“中國網(wǎng)事”欄目曾曝光浙江臺州椒江大橋、河南鄭州黃河大橋、山東濟南黃河大橋、廣東佛山三水大橋4個路橋收費站超期收費等情況?!爸袊W(wǎng)事”記者6月20日調(diào)查了解到,清理行動并沒有讓4個收費站有任何變化,飽受詬病的“買路錢”一分不少地仍舊照收,其收費理由和依據(jù)則各不相同。(6月21日《京華時報》)
收費公路亂設(shè)站卡、亂罰款、亂收費的“三亂”現(xiàn)象存在已非一時一地,天下苦公路收費久矣,輿論呼吁遏制亂象也是千呼萬喚了很多年。尤其是今年年初的時建鋒偷逃過路費368萬余元案,將收費公路的問題再次激活,并形成人人喊打的局面?,F(xiàn)在,我們終于看到國家五部委要聯(lián)手整治,期望這清理整治不是水過地皮,而是一竿子插到底,搞出點讓民眾信服的成績。
按說,公路是公共品,理當(dāng)由政府財政來投入建設(shè),讓公眾免費使用。但因為政府財政難以一力承擔(dān),就得靠社會融資。社會資金不是慈善款項,投資者是為了收益而來,所以才會有公路收費一說。這在特定情況下有其合理性的一面。但這種坐收漁利的好事,一旦嘗到了甜頭就讓人欲罷不能。雖然《收費公路管理條例》對收費期限進行了嚴格限定,但許多地方都突破了限定,不僅收起來沒完沒了,而且還越收越貴。據(jù)媒體報道,路橋收費已經(jīng)成了暴利行業(yè),九成員工年薪超10萬。這可以從某地招高速公路收費員,結(jié)果引來大批大學(xué)生、研究生爭相報考中管見一斑。
多年來,對公路收費并不是沒有清理整治過,各部委三令五申并不少,措辭也相當(dāng)“堅決”、“嚴格”,收效卻不理想——2008年,國家審計署曾對多地的收費公路進行審計,發(fā)現(xiàn)違規(guī)設(shè)置收費站158個,這些收費站截至2005年底,違規(guī)收取通行費高達149億元;有的地方擅自提高收費標(biāo)準,多征收通行費共計82億多元;不少經(jīng)營性公路,通行費收入高出投資成本10倍以上,卻仍在把公路當(dāng)成印鈔機并開足馬力。由此可見,清理整治收費公路之難。
從新華社曾曝光的4個路橋收費站超期收費,在此次清理行動尚沒有任何變化來看,我們不能說此次清理整治行動又成了走形式,因為此次清理行動前期有一個“自查自糾”的過程,且整個過程為期一年,所以,不能妄下結(jié)論斷定此次清理行動或成或敗。但是,從4個路橋收費站超期收費沒有任何變化來看,“自查自糾”或者尚未開展,或者毫無作用。清理行動要想取得理想成效,必須要搞清楚收費公路這一頑癥的病因病理在哪,才能下重藥除疾。
收費公路之成為頑癥,屢治屢發(fā),愈演愈烈,主要原因有三:一是公路收費是筆糊涂賬,收了多少,有多少用于還貸,有多少用于別的開支,是否已收回成本,等等,公眾不得而知;二是行政管理、企業(yè)經(jīng)營的模式,致使公路企業(yè)與地方部門形成利益聯(lián)盟,雙方都舍不得丟下這塊“肥肉”;三是改頭換面繼續(xù)收,一些收費公路早已還清貸款,收回成本,但是既然投資方和地方部門想繼續(xù)獲利,就會想方設(shè)法將其變成仍需繼續(xù)收費的收費公路。
因此,此次清理不能只是停留于“自查自糾”,若不觸動地方部門利益的話,恐怕仍然難以撼動既有利益格局。必須要一竿子插到底:查清賬目,公之于眾,嚴肅問責(zé),絕不手軟。事實上,這些年,清理整治收費公路成效不彰,就在于收費無法納入公眾監(jiān)督,也幾乎沒有官員因公路亂收費而被免職或被刑責(zé)的個案。違規(guī)違法能獲得暴利,又不用付出任何成本,天底下有這等好事誰不干!這只能說明貪婪者太強硬,而監(jiān)管者“心太軟”。
- 2011-01-21公路收費要“精細到分”不要“粗放到年”
- 2011-01-19公路收費何以讓人愁腸百結(jié)
- 2010-10-28“臃腫”是公路收費改革困境的縮影
- 2010-07-28景區(qū)高門票和公路收費站何其神似
- 2010-01-05逐步撤除全國普通公路收費站乃大勢所趨
- 2009-10-16為何公路收費猛于“堵”
- 2009-05-09取消二級公路收費:一場未竟的利益博弈
- 2009-03-17公路收費會計,何以賭輸公款570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