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廣東肇慶市的大街小巷都在熱議一位“身邊好人”阿華。阿華,全名譚院華,是肇慶市勞教所警戒科的一名員工。7月15日早上,阿華上班時,扶起一位騎單車摔倒的70多歲阿婆,對方卻誣陷是阿華撞倒她,后經交警調查澄清?!袄先说梗先シ銎饋?,這是很正常的事情。”阿華說,下次有老人跌倒,還會上去扶。(9月20日《南方都市報》)
在第全國第九個“公民道德宣傳日”到來之際,廣東肇慶市的“身邊好人”譚院華,因為扶摔倒老人由被誣陷到被澄清,再到肇慶市政府出面“力挺阿華”,從而將扶老人這一優(yōu)良傳統得以發(fā)揚光大,在公眾普遍感覺社會道德不斷滑坡的當前,此舉無疑具有積極意義。
從南京“彭宇案”至今,各種有關扶老人“惹禍”上身的新聞不絕于耳,讓公眾記憶猶新的是上月27日,江蘇如皋市一位姓石的老太太被撞倒,公交車司機殷紅彬主動上前扶起,卻被老太太誣陷是他撞的,好在公交車裝了視頻監(jiān)控,否則任由司機一百張嘴恐怕也無法說清。肇慶譚院華的遭遇基本類似,如果沒有交警的調查澄清,恐怕也會陷入“好人反遭訛”的境地。正因為各地扶老人反被誣陷的事件太多,一時間弄得人心惶惶,在一家知名網站的調查結果中顯示,超過94%的網友表示不會攙扶老人。這樣的數據是讓人震驚的,一方面說明社會道德風氣的衰退,同時也說明類似事件造成的社會誠信度的下降。如果扶老人不需要擔負被誣陷的心理,恐怕人人扶老人都不再是難事,事實恰恰證明,扶老人的風險系數太高,“不扶老人”呈現一邊倒的趨勢也就在情理之中。
社會公平正義的法則告訴我們一個很淺顯的道理,那就是有獎有罰,獎罰分明,放在社會道德層面上,即揚善與懲惡,缺一不可。對中華民族的優(yōu)良傳統,我們應該積極弘揚,以便讓更多的人傳承與發(fā)揚,反之,對各種形式的“惡”自然也不能僅僅譴責了事,在“揚善”的同時必須“懲惡”,惟有如此,“善”才能越來越多,“惡”才會越來越少。在各種老人跌倒的事件中,雖然不排除個別老人年老眼花,無法準確辨認出肇事者,但這樣的人畢竟是少數,大多數人都或多或少存在想找個人負責的心態(tài),這才導致“好人反遭訛”的事件層出不窮。對于這樣的老人,我們不能以憐憫、同情心放之任之,因為無論在法律面前還是道德層面都應該人人平等,只有“惡”得到懲處,“善”才能發(fā)揚光大。
從這個角度說,治療“扶老恐懼癥”的關鍵在于,一方面對扶老人的行為需要大力提倡,一方面對扶老人反被誣陷的現象必須嚴懲。遺憾的是,在各種鋪天蓋地的“扶老”事件中,似乎還沒有任何一起“惡”受到懲處。所以,“揚善”與“懲惡”需并駕齊驅,這需要政府、司法、行政等方面形成合力,社會的天平才能保持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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