罰款50萬問責強拆“梁林故居”?
www.fjnet.cn?2012-02-10 07:06? 陳小二?來源:東南網(wǎng) 我來說兩句
新年伊始,“梁林故居”在“無人知曉”的情況下被拆除一事,引起社會關注。7日,北京市政協(xié)文史與學習委員會組織召開會議,北京市文物局局長孔繁峙通報了“梁思成和林徽因故居”的情況。據(jù)其介紹,公安機關已介入調查故居被拆除一事,相關當事人被“依法問責”;已責令建設單位按“梁林故居”原狀進行恢復。(2月8日《新京報》) 北京城里,曾經(jīng)有兩座著名的四合院特別引人關注,一座是是美術館后街22號院的趙紫宸、趙蘿蕤故居;一座是北總布胡同24號院的“梁林故居”。趙紫宸曾是燕京大學宗教學院院長,趙蘿蕤是著名翻譯家,翻譯過《惠特曼全集》和艾略特的《荒原》。夫婿陳夢家,為考古學家、新月派重要詩人。 盡管存在巨大爭議,2001年10月26日,22號院還是被徹底拆除了。這樣北京城中,“梁林故居”就顯得更加孤零零。這不僅因為她周圍早已是高樓林立,更因為她成了京城民國名人的最后文化象征與孤堡。 2009年7月,24號院部分被拆,經(jīng)媒體曝光后引起網(wǎng)友的強烈反應,2009年11月,北京市文化遺產保護中心的7名文保志愿者向市文物局提出申請,要求根據(jù)《文物認定管理暫行辦法》將24號院認定為不可移動文物,此項申請后得到國家文物局的大力支持,24號院成為不可移動文物。 但是,龍年伊始,北總布胡同24號院還是給拆了。此番,無論是誰,拆除“梁林故居”已然觸動了法律法規(guī),成為了違法事件。如今,雖然有關部門已經(jīng)依照相關法律開始了問責,但是,按照《文物法》的規(guī)定,違法拆除文物,最多不過被罰款50萬元。相對于開發(fā)商動輒上千萬、上億元的進項,這點罰款他們能看在眼里嗎? 問責之后,開發(fā)商被罰款50萬,相關責任領導被免職一年。一年之后起高樓,一年之后被問責的領導像上海大火、宜黃拆遷事件中的責任人一樣異地履新或者官復原職。 即使按照文物局的要求責令建設單位按“梁林故居”原狀進行恢復,但是,修復能恢復當年“太太的客廳”的原貌嗎?修復,能恢復文物本身所展現(xiàn)的價值嗎?為何有法不依,非要原地重建呢?而且,真的都敢拆除,假的就更甭提了。24號院,終究會像那些數(shù)不盡的院落一樣消失在崇山峻嶺般的水泥世界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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