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授抄襲學生,罰她200根蔥
www.fjnet.cn?2012-03-28 16:07? 王孝武?來源:東南網 我來說兩句
2010年年底,北京體育大學在讀碩士生盧迪發(fā)現(xiàn)一篇署名洛陽某高校體育部張麗教授的文章,涉嫌抄襲自己的論文,95%以上的內容幾乎一模一樣。2011年初,盧迪起訴張麗,索賠10萬元。近日,洛陽市中級人民法院作出一審判決,認定張麗抄襲,要求其停止侵害行為,并賠償原告損失1000元。(3月27日《大河報》) 堂堂一個大學教授,居然恬不知恥去抄襲本科生的論文。當人們正在對這樣一件令輿論嘩然的丑聞感嘆時,法院的判決進一步增添了爭議,有網友調侃說:“1000元的罰款說明了著作權在我國的地位也就約等于200根蔥?!?/p> 顯而易見,“張麗教授抄襲大學生論文”一案之所以備受關注,除了被告的教授身份和原告的學生身份外,原告索賠10萬元卻被判賠1000元,也是個重要原因。面對法院“賠償原告損失1000元”的判決,不知道盧迪是否已經灰心喪氣:作為一名在北京讀書的大學生,且不說當年做實驗、寫論文花費了多少心血投入了多少資金,也不說這1年多來打官司耗費了多少時間與精力,就說說從起訴到開庭,光是在北京與洛陽兩地往返的路費,恐怕都不止1000元吧? 有人說,近年來教育界學術界之所以抄襲成風、丑聞不斷,根源就是相關部門對知識產權保護不力。盧迪的遭遇充分說明了這一問題。作為一個誠實、認真的研究者,她的科研成果輕而易舉就被對方“不勞而獲”。當她不辭辛勞拿起法律武器奔波了1年多后,法院對抄襲者的懲罰又幾乎是“輕描淡寫”的——那筆罰款也就只夠買200根蔥嘛! 毫無疑問,這樣的判決結果不但會影響研究者投入研究的激情,也會讓研究者對“用法律維權”感到沮喪,而且還會縱容抄襲者繼續(xù)肆無忌憚地抄襲。因為相對于1000元的“違法成本”來說,抄襲帶給他們的榮譽和收益,遠非千元可以衡量。 而正是由于抄襲者“違法成本”太低,研究者“維權成本”太高,抄襲才像瘟疫一樣在當今的教育界和學術界泛濫。而倘若張麗教授抄襲的不是一名學生而是一名同行或學者,這件事還不見得會引起如此大的反響,張麗教授甚至不會被起訴,并且連1000元的罰款也不會出。這,就是我國知識產權保護所面臨的尷尬現(xiàn)狀。 教授抄襲,罰蔥200根。當這個看似可笑的問題擺在我面前時,我卻一點也笑不出來。相信每一個尊重他人勞動成果、并渴望自己勞動成果被他人尊重的人,也都會感到憤憤不平。不客氣地說,抄襲和盜竊并沒有本質的區(qū)別,在面對盜竊他人智力勞動成果的“小偷”時,我們的法律、我們的執(zhí)法者就不能再嚴厲一點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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