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售病死豬肉者當課以重罰
www.fjnet.cn?2012-11-24 13:34? 連海平?來源:廣州日報 我來說兩句
日前,增城市法院公開宣判了一起制售病死豬肉串案。周某東等12人被判犯生產(chǎn)、銷售不符合安全標準的食品罪,分別獲刑1年半至3年不等。 2萬斤病死豬肉流入市場,端上餐桌,被多少人食用?傷害了多少消費者?就在上月,廣州市中院還判了一個同類案件,3名疑犯因低價收購3000多斤病死豬肉被判一年半有期徒刑,可見販賣病死豬肉現(xiàn)象并非罕見。放眼全國,此類事件時有發(fā)生,今年初河南一位教授竟然采取絕食的方式以抗議監(jiān)管不力導致病死豬肉泛濫。 病死豬中含有20多種有害細菌和寄生蟲,一些病菌如鏈球菌、李斯特菌感染和絳蟲病等會引起人畜共患,對食用者的健康構成潛在的危害。2005年某地發(fā)生瘟豬事件,引起人畜同患,造成200多人患病??梢?,販賣病死豬肉不僅侵犯了消費者的權益,更對他人的健康、生命構成威脅。這種只顧自己發(fā)財不管他人生死的惡劣行徑已突破一般食品安全底線,應該予以嚴懲,不能姑息。 而販賣病死豬肉現(xiàn)象之所以屢禁不止,病死豬肉與合格豬肉存在巨大價差是誘因,監(jiān)管乏力是導因。一方面是事前管理被動、松弛,監(jiān)管部門很難事前介入,將病死豬肉卡在流通關、銷售關,總是要等到有人舉報或發(fā)生事故,才下力氣抓一抓。如果監(jiān)管人員被“俘獲”,與販賣者結成利益同盟,監(jiān)管更無從談起;另一方面,相關的法律不全、打擊不嚴、執(zhí)法不力,難以對販賣病死豬肉現(xiàn)象形成足夠的震懾力,也是屢禁不止的重要原因。販賣2萬斤病死豬肉才獲刑1年半至3年,這種成本顯然不足以讓那些黑心商人長記性。3年之后又是一條“好漢”,他們還是可能敢于重操舊業(yè)。 面對暗流洶涌的販賣病死豬肉危害消費者健康現(xiàn)象,必須祭出嚴刑峻法,頂格處理犯罪分子;除了刑事還要課以重罰,讓犯罪分子傾家蕩產(chǎn),得不償失。唯其如此,方能嚇退那些無良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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