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師抄襲該“罪”加一等
www.fjnet.cn?2013-02-07 07:14? 魏英杰?來源:廣州日報 我來說兩句
日前,中國工程院院士、暨南大學原校長劉人懷在“院士迎春座談會”痛批當前高校作弊現(xiàn)象,指出有高校校長的博士論文也抄襲別人。劉人懷所指的高校校長,實為廣州體育學院原院長許永剛、廣州中醫(yī)藥大學原校長徐志偉。 據(jù)悉,此二人涉嫌抄襲風波早有調查結果,但處理過程都很漫長。許永剛于2006年被舉報涉嫌抄襲,2011年3月因此被撤銷黨內職務和行政職務,“從舉報到免職橫跨五年之久”。徐志偉于2008年被舉報涉嫌抄襲,次年11月該校通報調查情況,結論是不屬于抄襲,存在引用不當。2011年10月起,徐志偉不再擔任校長,但“不確定是否因為涉嫌博士論文抄襲”。 應該說,這兩起學術抄襲(“引用不當”)事件存在的問題并不一樣。許永剛一事,主要是處理時間太長。而對徐志偉涉嫌抄襲的處理,問題主要出在由該校學術委員會組成調查組。徐志偉當時仍是校長,讓學校這樣自己調查自己,恐怕難以服眾。 不過從中可看到,目前對高校教師抄襲的處理,仍缺乏一套完善的程序和機制。這不僅是對調查處理的時間沒有硬性約束,在如何啟動調查以及保證調查的獨立性方面,也缺乏嚴格程序。在這種情況下,高校教師抄襲現(xiàn)象就很難得到根本遏制。我非常同意劉人懷一句話:“所謂為人師表,只有老師消滅不當學術行為,才能真正培養(yǎng)人才?!碧热舾咝=處煶u都得不到及時有效處理,又如何能夠消除彌漫在大學校園里的抄襲風氣? 從這個角度講,高校教師抄襲,理應“罪”加一等。何謂“罪”加一等?高校教師一旦被舉報涉嫌抄襲,高校學術委員會應立即介入,及時展開調查,一旦查實應堅決懲處,予以辭退。身為教師,本該是教學生如何遵循學術規(guī)范的,倘若也去抄襲,那等于連自己吃飯的家伙都不要了,還有什么好商量的? 遺憾的是,現(xiàn)實卻不是這樣。目前,高校教師對學生抄襲普遍抱以容忍甚至放任自流的態(tài)度,校方對教師抄襲也往往睜一眼閉一眼,視若無睹。例如,汪暉涉嫌抄襲事件至今已經快三年了,此事一度鬧得沸沸揚揚,結果卻無下文。當時,不僅當事人保持緘默,連校方也置身事外,連表個態(tài)度都沒有,更不用說啟動學術調查機制。像這樣的事例,已經不止一起。高校如此對待抄襲問題,甚至連校長都親自參與抄襲,談何端正學風校風? 中國高校要躋身世界一流,應從根除抄襲現(xiàn)象開始。只有這樣,國內大學才能真正融入國際學術共同體,學術研究也才能得到世界的信任與重視。如果連搞學術的基本規(guī)則都不遵守,大學建得再漂亮,教師生產的論文再多,也不過是一堆虛幻的泡沫。 魏英杰 (媒體評論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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