萬寧性侵案不能“一審了之”
www.fjnet.cn?2013-05-31 09:35? 沙元森?來源:齊魯晚報 我來說兩句
重大案件發(fā)生之后,相關官員不道歉、不擔責,其實不過是擔心自己的位子。這既是權力的冷漠,也是對民眾的二次傷害。 28日,海南萬寧“校長帶女生開房案”有了新的進展。萬寧檢方以兩被告犯強奸罪向法院提起公訴。 此前,兩名嫌犯的禽獸行徑已經(jīng)激起了極大的民憤。29日,最高人民法院有關負責人表示,今后進一步加大對侵犯未成年人權益犯罪的懲治力度,堅持最低限度的容忍、最高限度的保護,該重判的堅決依法重判。由此可以相信,涉案嫌犯必得嚴懲。 但是,隨著司法程序的進展,公眾也看到了另外一種可能性,那就是法槌落定之后此事煙消云散,再無官員出面承擔行政責任。如果這起事件的終點只是法律審判,即使涉案嫌犯受到嚴懲,未必就能給當?shù)氐膶W生和學生家長帶來真正的安全感,因為應該承擔領導責任的人沒有為此付出代價,就很難體會受害人的痛苦,也很難做出切實的整改。 “校長帶女生開房案”自5月中旬被曝光之后,社會嘩然,輿論一致譴責。與此形成對比的是,對此事件應該負有領導責任的部門和官員惜字如金,至今未見他們就此表示過歉意。當然,沉默不等于毫無動作。教育部一名副部長在中小學幼兒園安全工作電視電話會議上表示,“對于像海南萬寧那個違法亂紀、道德淪喪的校長,要堅決清除出教師隊伍”。這種表態(tài)看似雷霆之怒,其實都近乎正確的廢話,這樣的校長不被清除出去的話,別說家長不答應,法律也不允許。除此之外,當事學生的家長反而感受到了地方行政部門的巨大壓力,據(jù)報道,當?shù)毓簿?、司法局等部門在案發(fā)后輪番上門給家長做思想工作,要求“不要把事情鬧大”。為什么怕“事情鬧大”了,他們想保護的是誰?僅憑小學校長和房管局工作人員的身份,倒不見得有多大的能量,他們所承擔的法律責任也不是私下勾兌能解決的,真正為此擔心的恐怕還是那些負有領導責任的官員。 無論是沉默以對的,還是急于息事寧人的,可能比別人更清楚自己的責任。校長和公務員一次性侵多名小學女生,道德淪喪無以復加,這在任何一個國家都會激起公憤。對照《關于實行黨政領導干部問責的暫行規(guī)定》第二條,“因工作失職,致使本地區(qū)、本部門、本系統(tǒng)或者本單位發(fā)生特別重大事故、事件、案件,或者在較短時間內(nèi)連續(xù)發(fā)生重大事故、事件、案件,造成重大損失或者惡劣影響的”,此案完全符合“重大損失”和“惡劣影響”,所以在法律審判結束之后應該對相關的黨政領導干部實行問責,如此才能懲前毖后。 重大案件發(fā)生之后,相關官員不道歉、不擔責,只想大事化小,表面的理由有很多,比如為了社會穩(wěn)定,為了政府形象,其實不過是擔心自己的位子。在公眾為道德淪喪感到焦慮的時候,他們的內(nèi)心并沒有真正自省、自責。這種超然事外的姿態(tài),既是權力的冷漠,也是對民眾的二次傷害。當“校長帶女生開房案”漸入尾聲時,公眾盼望有關官員及時地站出來為自己的失察、失職說聲“對不起”。如果有關官員沒有這個自覺,那就應該有專職部門出面調(diào)查,給輿論一個交代,還公眾一個心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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