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蘇泗洪市民向新京報反映稱,今年上半年泗洪縣內(nèi)修好的多條柏油馬路,即將正式通車,卻在夜間被大卡車拉土覆蓋,種上了黃豆,讓他們十分不解。(7月26日《新京報》) 泗洪縣“馬路上填土種豆”事件,其實是地方隱瞞國土違規(guī)利用的又一范本。即便目前還沒有查清事件真相,但泗洪縣的種豆障眼法,顯然已經(jīng)將行為背后的目的呈現(xiàn)在公眾面前。通過事件可以看出,如果僅僅依賴于地方政府的自我約束,根本無法筑牢責任泛濫的屏障。保護好國土資源,最為關鍵的在于通過嚴密的監(jiān)督和管理,及時發(fā)現(xiàn)問題,并嚴格按照法律法規(guī)對相關責任人進行處理,才能杜絕類似現(xiàn)象的出現(xiàn)。 個案中,當?shù)氐恼块T相關人員,對于馬路上種豆的答復,全部都是含含糊糊、支支吾吾。按理說,作為當?shù)氐墓ぷ魅藛T,不應該對事件如此陌生,連周圍群眾都了解種豆事件,為何政府工作人員就被蒙在鼓里呢?好端端的馬路,卻被黃土覆蓋并被種上豆苗,并被插上“地已種上黃豆”的牌子,這明顯就是在玩障眼法。所以,公眾不禁猜測,相關人員是真的不知道實情,還是不敢說、不想說呢? 按照民間說法,之所以會在馬路上種黃豆,原因就是應付國土部的督察。那么,群眾何以知道國土部督察呢?該消息又是如何被泄漏的呢?如果,應付國土部的督察,能夠通過瞞天過海之術應付過去,本身就說明了督察方式還亟待改進。一方面,督察方式被鉆空子,很多問題還不能真正被查出來,監(jiān)管不能完全產(chǎn)生應有的作用。另一方面,監(jiān)管之后的責任厘定,仍然具有極大的彈性,相關責任人員并沒有因此而被嚴厲問責。即便是“罰酒三杯”,又如何能起到亡羊補牢的效果呢? 當前,隔靴搔癢式的監(jiān)管方式,只會慫恿地方政府相關責任人更加膽大妄為,監(jiān)管出現(xiàn)“牛欄關貓”的尷尬,其實并不奇怪。比如,2013年,江蘇南通市港閘經(jīng)濟開發(fā)區(qū)為逃避國土資源部衛(wèi)星遙測檢查,以偽裝手段對非法建設的場地進行蓋土播種、刷綠漆、使用軍事偽裝網(wǎng)等,將建筑工地偽裝成耕地。再比如,2011年,福建福鼎市為了應付國土部門檢查,在非法征用的土地上插上沒有樹根的果樹苗。 “馬路上種豆”再次出現(xiàn),折射出了監(jiān)管方式的孱弱,值得警醒。誠然,國土資源部出臺了嚴厲的《違反土地管理規(guī)定行為處分辦法》,對“土地管理秩序混亂”,“違法占用耕地面積”以及“發(fā)生土地違法案件造成嚴重后果”等情形明確了處罰標準,情節(jié)嚴重的,可給予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主要領導人員撤職處分。但是,在現(xiàn)實中,又有多少領導人員受到問責呢?違規(guī)使用、濫用耕地,背后充盈了巨大的利益空間,在松松垮垮的監(jiān)管方式言面前,地方國土資源頻頻被亂用、濫用也就成為了常態(tài)。 坦白而言,制度缺乏剛性,問責缺少力度,監(jiān)管就如同沒有牙齒的老虎,根本無法倒逼地方政府耕地保護意識的增強。解決監(jiān)管弱化的癥結,以嚴厲的追責機制兜底,才能抓住國土資源保護的“牛鼻子”,從而讓“馬路上種豆”的荒誕一幕不再上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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