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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歲女童被兩車碾軋瀕臨腦死亡 網(wǎng)友稱是國人悲哀
www.vacances-vacance.com?2011-10-17 16:24? ?來源:北京晚報
我來說兩句
反思
司法實踐中不應推定過錯
“‘彭宇案’的常理推斷傷了很多人,負效應開始顯現(xiàn)”
李方平(北京瑞風律師事務所律師):
跟你說一個我昨天剛剛碰到的事情。就在南京街頭,一個老人突然摔倒在地,十幾個人都上前了,但是離著老人至少有兩米就圍成圈不敢再往前湊,后來有人問老人有什么不適,好在老人沒有大礙,回答說眼鏡摔掉了,看不清楚。周圍的人倒是很快幫老人找到了眼鏡,送到了老人手上,老人自己摸索著爬了起來,周圍的人這才慢慢散開了。你可能無法想象,當時每一個人都是小心翼翼的,特別謹慎,這件事情讓我印象特別深刻。
南京,是2007年彭宇案的發(fā)生地,也是這幾年“見義勇為”反而被反咬一口現(xiàn)象的始發(fā)地。當年彭宇案的判定書引起了很大爭議,法院在判定書里推斷“彭宇自認,其是第一個下車的人,從常理分析,他與老太太相撞的可能性比較大”,還推斷說“如果被告是做好事,根據(jù)社會情理,在老太太的家人到達后,其完全可以說明事實經(jīng)過并讓老太太的家人將她送到醫(yī)院,然后自行離開。但彭宇未作此等選擇,他的行為顯然與情理相?!?。這種“常理推斷”傷害了很多人,對公眾的心理影響這些年逐漸顯露出來。
法律本該鼓勵見義勇為,但是司法實踐中的這種推定過錯,與鼓勵救人的精神是相悖的。法院在針對此類事情的判決中,應該更加謹慎,在沒有直接證據(jù)的情況下,絕對不能推定送傷者到醫(yī)院的人就是肇事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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